中新社北京2月6日電 (記者 陳杭)記者6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容軍受賄案,對被告人容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人民幣;追繳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容軍生于1970年4月,北京人。2024年8月,官方通報(bào)其被查。(完)
中新社北京2月6日電 (記者 陳杭)記者6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容軍受賄案,對被告人容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人民幣;追繳其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容軍生于1970年4月,北京人。2024年8月,官方通報(bào)其被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