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隆·馬斯克當?shù)貢r間周五向法院提交文件稱,他正尋求從人工智能初創(chuàng)公司 OpenAI 及其股東微軟處獲得至多 1340 億美元的賠償,理由是他認為自己應獲得因早期支持該公司而產(chǎn)生的“不當?shù)美薄?/p>
馬斯克在針對這兩家公司提起訴訟前向聯(lián)邦法院提交的文件中稱,自 2015 年共同創(chuàng)立 OpenAI 以來,他的投入讓 OpenAI 獲得了 655 億至 1094 億美元的收益,而微軟則獲得了 133 億至 251 億美元的收益。
加州奧克蘭市的一名法官本月裁定,將由陪審團來審理此案,預計將于 4 月開庭。
馬斯克提交的文件顯示,他曾出資約 3800 萬美元,占 OpenAI 初始種子資金的 60%,還協(xié)助招募員工,幫助創(chuàng)始人與關鍵人物取得聯(lián)系,并在該項目創(chuàng)立之初為其增添了可信度。
馬斯克在文件中稱:“就像對一家初創(chuàng)公司進行早期投資的人可能會獲得比其初始投資高出數(shù)個數(shù)量級的收益一樣,OpenAI 和微軟所獲得的不當收益(而馬斯克現(xiàn)在有權收回這部分收益)要遠遠超過他最初的投入?!?/p>
該文件稱,馬斯克對OpenAI 和微軟的貢獻是由其專家證人、金融經(jīng)濟學家 C. 保羅·瓦贊恩計算得出的。
該文件稱,如果陪審團判定任何一家公司存在過錯,馬斯克可能會要求獲得懲罰性賠償及其他處罰,包括可能的禁令措施,但并未明確說明禁令的具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