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吳存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吳存榮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存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吳存榮利用擔任合肥市委副書記、市長,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重慶市委常委、副市長,重慶市委副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山西省政協(xié)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