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昆明6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3年前殺害緝毒民警柯占軍的販毒主犯潘文等一審、二審均被判處死刑,并已按法定程序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2012年2月23日,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禁毒支隊組織警力對正在景洪市某小區(qū)進行毒品交易的鄧雙軍、潘文等人實施抓捕。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禁毒支隊情報調研大隊副大隊長柯占軍進入抓捕房間后與鄧雙軍扭打,潘文持手槍向柯占軍開槍射擊,鄧雙軍持槍向柯占軍頭部開槍射擊,導致柯占軍肝破裂并顱腦損傷而犧牲。隨后,潘文、鄧雙軍二人持槍逃跑,鄧雙軍逃跑過程中開槍拒捕,致一名群眾受傷,途中被民警當場擊斃。民警從景洪市某小區(qū)內查獲冰毒片劑32217克,子彈23發(fā)及潘文掉落的作案用制式手槍一支。
西雙版納中院介紹,該院受理潘文等11人故意殺人、販賣、運輸毒品案后,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3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一審宣判后,9名被告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5年5月15日作出終審判決,對7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予以維持,4名被告人予以改判。其中,對射殺民警柯占軍的主犯潘文維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目前,該案已按法定程序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