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翼航空公司常務董事奧利夫·瓦格納30日說,受4U9525航班墜機的影響,這家航空公司眼下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
瓦格納在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說,該公司已經(jīng)出動了325名員工前往法國東南部偏遠山區(qū)墜機現(xiàn)場,幫助安頓死者家屬并處理其他事務。他沒有透露常規(guī)崗位上驟缺300多人,具體如何影響該公司的運營狀況。
據(jù)瓦格納介紹,在150名死者的家屬中,已有325人抵達法國,其中大約90人被德國之翼安排在法國馬賽洲際飯店下榻。德國之翼還打算“在這家飯店內(nèi)設立一個家庭援助中心”,以協(xié)調(diào)善后事宜。
一些知情人士先前介紹,由于副駕駛安德烈亞斯·盧比茨涉嫌蓄意墜機,德國之翼的母公司漢莎航空公司向死難者家屬賠償金額很可能“上不封頂”?!?/p>
根據(jù)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航空公司向空難死者家屬賠償金額的上限約為15.7萬美元,但是如果旅客傷亡是由于承運人的過錯,則承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
預計各方商定賠償金尚需一段時間,因此漢莎航空已經(jīng)先行向每名死難者的家屬賠付5萬歐元(約合5.4萬美元),而這筆先期賠付的款項將不計算在最終確定的賠償金之內(nèi)。
由于歐美法律不同,如果死者家屬在西班牙、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提起賠償訴訟,所獲賠償金可能略低;如果在美國提起訴訟,則可能獲得更高賠償金。如果死者是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考慮到孩子上學等必要花銷,賠償金將進一步提高。